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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系2017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研工作办法

发布者:中国语言文学系发布时间:2016-09-20浏览次数:894

中国语言文学系关于推荐2017

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文件及《复旦大学关于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工作办法》的要求,为做好我系201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包括推荐免试硕士生和直接攻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推荐工作,确保推免生选拔质量,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免生推荐选拔原则

1.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评价科学、程序透明的基础上,对推免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推荐,宁缺毋滥。

2.成立由党政领导、分管纪检工作的班子成员、专家、辅导员、纪检专员等组成的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制定并发布本系推免生遴选工作细则,严格开展遴选工作。

3.中国语言文学系严格遵照国家和学校确定的推免生推荐工作要求,在学校下达的名额范围内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

根据我系实际情况,将在学校下达名额之外提出候补名单,注明推荐顺序,人数原则上不超过下达名额数的10%

4.经学校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核确定获得推免生推荐资格的学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

5.推免生推荐遴选工作接受学校、院系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

  

二、推免生推荐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学业成绩优秀,综合能力强,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的本科毕业班学生(留学生除外),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已获得学分数不少于120学分,且所有课程平均绩点不低于2.8(专项类别推免生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2)英语能力不低于以下水平:FET成绩C、或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500分、或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或托福成绩90分、或雅思成绩6.0分;

3)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对于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如获得3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的独立推荐(须将推荐信作为申请材料提交教务处),并经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同意并完整公示推荐信息后无异议,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严格审定同意,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予以推荐。

3.人才工程、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参军返校生、支教团、“5+3试点项目等专项类别的推免生,应达到相关专项类别推免人的推荐条件。(其中,支教团推免生GPA不低于2.5、体育特长生GPA不低于2.2,参军返校生GPA不低于2.0.具体条件及要求详见相关专项类别推免生的遴选推荐工作方案),并经公示无异议。此外,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申请相应专项推免生资格的,其大学在读期间应在全国性的高水平赛事活动中为学校做出过较大贡献。

4.目前尚在境外交流学习、且符合推免生推荐基本条件的本科毕业班学生,可申请参加推荐和选拔(有特别规定的专项推免生除外)。

5.国防定向生申请推荐生资格的,须由武警部队驻复旦大学选培办出具同意公函。

6.报名参加我系推免生遴选的毕业生,应符合学校规定各项要求,并将主要依据GPA进行排名,按照学校下达名额,依GPA全系排名顺序推荐。

由其他院系转入我系学习的毕业生,可以在去除不超过6学分课程之后,计算GPA。采用此种计算GPA方式的转专业毕业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去除课程为转专业前所修,不在本系培养方案目录中,且不能计入任意选修课;

2)去除6学分后所修学分仍在120以上;

3)去除学分的课程成绩不能为F

重新计算GPA的同学需个人提出申请,写明去除学分依据,自行计算GPA后提交系推免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复核后参加全系毕业生GPA排名。

  

三、遴选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

1.秋季学期后期学初,各院系将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以及本院系遴选推荐工作细则报本科生院备案。本院系推免生遴选推荐细则、各专业推免生推荐名额等信息应在院系网站和布告栏公示10个工作日。

 2915日前,符合学校和院系规定的推荐推免生条件的学生(包括人才工程、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参军返校生、支教团、“5+3试点项目、补偿计划等专项计划),如实填写《复旦大学2016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报名表》,连同相应附件材料(包括学术研究、实践、获奖等证明材料)提交给本院系教务员老师。

3920日前,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认真审核考察报名学生综合情况,在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范围内确定本院系拟推荐名单(包括人才工程、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参军返校生、支教团、“5+3试点项目、补偿计划等专项计划)并公示,同时向本科生院报送本院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以及经本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以及相关补充材料。

各专项类别推免生遴选工作应在920日前完成,由各职能部门将拟推荐学生信息分别报送学生所属院系,经院系审定后统一报本科生院。

4923日前,学校推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定本校推荐名单。

5924日前,本科生院公示我校推免生推荐名单,并将名单上传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http://yz.chsi.com.cn/tm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

6.925-108日,列入我校推荐公示名单的学生,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办理注册、报名、交费等手续(具体步骤和要求详见该系统网站)。未于规定时间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办理注册、报名、交费等手续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后果自负。

  

四、名额

2017届全校推免生名额共922人(含各类专项计划),我系名额共34人(不含专项计划)。

五、其他

1.留学生申请推免生资格报名的,所在院系参照上述推荐条件要求组织遴选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无异议后,由外国留学生工作处根据相关要求进行录取工作。

2.学生在申请推免生推荐资格申请报名时应慎重考虑,并诚实守信。学生申请推免生资格报名后,一经审核确定获得推免生推荐资格、并获得推免录取的,学校不再提供出国留学文书证明以及本科毕业就业推荐等相关服务。各院系在遴选推荐时应做好调查、了解和宣传工作。

3.出现以下情况,学校将取消学生的推免生推荐资格:

1)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伪造证书或证明材料;

2)参加推免的当年未能在毕业时期正常通过毕业资格审核;

3)参加 推免的当年出现违法违纪、考试舞弊行为或受到校纪校规处分。

  

五、推免生推荐期间政策咨询电话

推免生推荐工作咨询及意见反映电话:

本科生院 5566493665642235

研究生院 6564399165642673

中国语言文学系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65642302

  

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接受学校监察处监督。

监察处电话:65642601

邮箱:jijian@fuda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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