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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刊遗失、破损处理办法

发布者:中国语言文学系发布时间:2018-05-02浏览次数:2607

书刊遗失、破损处理办法

1 书刊遗失

若读者不慎将系资料室图书遗失,请先至文科图书馆一楼大厅办证处办理赔偿手续,再携带图书馆处理单到资料室进行图书注销。

具体赔偿规则如下

书刊遗失,应及时报失。尽量购买原版本(ISBN号相同)图书抵还,要求图书基本完好,没有缺页,没有涂划,并交纳文献加工费每册10元。
如购买不到原版图书,按以下规定赔偿:遗失赔偿费包括“丢失图书赔偿金”和“文献加工费” 两部分,其中丢失图书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执行,文献加工费为每本图书
10元。遗失赔偿费:图书价格x2+文献加工费(10元)+保管费【(当前年-出版年)x1元】
多卷图书的单卷有标价的,则按单卷计算,单卷无标价的,则按整套图书的总价计算。

对于无法确定出版年(或印刷年)的图书,均按入藏年计算。

备注:办理完赔书手续后,图书馆将不再接纳读者又找回的原书。

2书刊损毁

损毁书刊包括涂画、批注、圈点、污损、割页、撕毁书刊等,按损毁情况,执行下列赔偿标准

图书丢失条形码或封面

10

缺页

每页1

损毁情况严重,无法修补,影响内容完整及阅读使用

按遗失赔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