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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系研究生学术报告会实施方案

发布者:中国语言文学系发布时间:2013-03-14浏览次数:579

经中文系学位委员会讨论,研究生院批准,自2011级硕士、博士生起,实行考核方式的改革,取消硕士生发表核心期刊论文制度,博士生也减少发表量(原3篇减为2篇),改为专业学术报告和毕业论文盲审方案。为此,本系拟以学科为单位,每年定期组织研究生学术报告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1,每一位硕士生须在学习期间提出一次学术报告,每一位博士生须提出两次,时间由本人掌握。

2,各学科每年组织两次研究生学术报告会,由教研室负责实施。一次在5月下旬,一次在11月下旬,研究生可自己选择参加哪一次。

3,报告的学生提前申请,获导师同意,打印论文文稿,交给所在学科的负责人。报告时宜使用PPT演示,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4,每场报告须有3位以上教师参加。对每一份报告的点评、质疑不得少于10分钟。

5,报告会后,学生根据会上意见修改论文,由导师提供正式评语,一周内上交,按学科合订成册。

6,报告成绩分优秀通过不通过三等,由出席报告会的教师裁决。不通过的可继续申请在下一次报告会提出报告。优秀等级须严格控制,由各学科推荐2—3篇,由中文系组织一个评审小组给予认定。有条件时,优秀论文将编集出版。

7,本方案自20135月开始实施。

  

  

中文系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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