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8年复旦中文系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发布者:中国语言文学系发布时间:2018-03-15浏览次数:13615

2018年复旦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

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我系根据《复旦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实施办法》、《关于做好2018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结合中国语言文学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系实施细则: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复试依据学校《复旦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实验办法》的原则,根据招生人数及生源情况,进行差额复试,择优拟定复试人员名单。

二、成立复试小组

根据专业共分为若干个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一般由5位以上的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高的副教授及以上人员组成。组长由各学科专业负责人担任。

三、复试时间

科学硕士、专业硕士:2018318日开始。考生务必于800~830之间到光华西主楼1106办公室,进行身份及学历验证。

四、复试地点

复旦大学光华西主楼。具体分组安排届时将张贴在光华西主楼11楼电梯口。

五、考核方法

科学硕士、专业硕士:复试均为面试,包括专业口试、外语口试两项;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含外语口试)。面试期间全程录音,并安排专人做好面试记录。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评分,由面试小组5位专家商议后共同给出。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占50%权重)和复试成绩(占50%权重)共同构成,计算公式即:

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录取时,以总成绩排序择优选择。且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硕士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1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应届生的学生证原件、复印件(一份)以及由教务处盖章的本科成绩单原件;

3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原件(报考对学位有要求专业的考生);

注意: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由考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栏目进行申请和下载打印。若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申请和打印,须提供教育部指定认证代理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指定认证代理机构名单公布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栏目)。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学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对于在读研究生,需查验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拟录取前考生还需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5对于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需查验是否具有《报考**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上述材料复印件由学院留存。经审查上述材料,若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初试成绩无效。

七、调剂原则

调剂限在“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内进行。

八、复试结果通知

根据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录取名单和淘汰名单,名单上报到研究生院并获得通过后,复试结果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考生,考生也可以在报名系统中查询。

九、注意事项

本细则未列事项参照《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复旦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实施办法》(20143月修订),本系复试工作小组留有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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